发布日期:2025-06-24 19:06 点击次数:173
2025年6月12日,江西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李楠君拟任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新农商行字〔2025〕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楠君新建农商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新建农商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新建农商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新建农商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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